政和县科技局主要职责
政和县科技局主要职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内容,旨在推动全县科技发展与经济、社会进步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制定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措施,规划全县科技发展布局与优先领域,提升科技创新能力。
二、编制与实施县年度各类科技计划,确保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。
三、推行科技体制改革,制定相关政策与措施,促进科技发展。
四、管理科技经费,包括科技三项经费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,负责预、决算编制。
五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与应用技术开发,推动科技成果转化,审核、报批高新技术企业、高新技术新产品,管理高新技术产业。
六、协调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,促进科技兴县、科技兴工、科技兴农、科技兴贸、科技扶贫、科技拥军等领域的科技工作。
七、宣传贯彻科技法律法规,管理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、专利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。
八、管理全县信息产业,引导与扶持信息产业发展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。
九、制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战略与规划,推动信息化进程。
十、参与重大科技工程、科技基地与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规划,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。
十一、管理科技外事工作,推动国际及对港、澳、台科技合作与交流。
十二、促进与高校、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,协调“产学研”、“农科教”联合。
十三、制定科技人才政策,优化科技人才成长环境,参与专业人才管理工作。
十四、管理软科学研究与科技情报信息工作,负责科技宣传、科普、科技统计工作,指导科技档案工作。
十五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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